关于公布度***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
休闲垂钓区域的通告
为做好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工作,并兼顾市民朋友休闲垂钓需求,根据《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规范昆明***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》,昆明市对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可垂钓区域进行划定(第一批),并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,现向社会公布。市民朋友可在昆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查询垂钓区域,前往垂钓,并遵守以下规定:
1.长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,除已划定的可垂钓区外,其余区域全年禁止垂钓;
2.备案工作待省厅垂钓管理的小程序使用后,自行网上备案;
3.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,此时段禁止一切垂钓;
4.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,且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工具和方法;
5.禁止夜间垂钓;
6.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3公斤,不得钓获重点保护类生物,超出部分和重点保护类生物放回原水体;
7.不得交易钓获物;